如果您正在打算购房,如果您已经购置了一套房子,您有没有想过,一旦出现纠纷,该如何是好?因为买房子可是个大事,很多老人积攒了大半辈子才买下一套房子、住进去后,各种质量问题相继出现,岂不知有的开发商不惜血本在广告上吹得天花乱坠,实际上存在欺诈行为……面对如此难心之事,专家提出如下建议:
五种方式为己维权
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及购房后,一旦出现纠纷应积极面对,及时解决。购房消费者与开发商、销售商产生纠纷,一般可以按以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:
1、 与开发商进行交涉,协商解决;
2、 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,请其进行调解‘
3、 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,如建设行政主管机关、工商机关等,请求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有关企业的经济违法行为,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;
4、 根据与销售商约定的仲裁协议,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;
5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几种常见纠纷的处理
1、 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
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地31条规定;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,想购买人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、保修范围、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的约定,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。保修期内,因房地产开发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,致使原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,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消费者对其旅行的义务不满意的,可以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投诉解决。
第32条规定:商品房交付使用后,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核验。经核验,确属主体质量不合格的,购买人有权退房。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2、 对商品房面积有异议
户内面积减少,公摊面积加大是今年俩房面积缩小的主要表现,即面积总误差并超出合同约定的3%,但增加面积多在公摊上。如果购房者认为所购房屋面积与合同同约定有出入,可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复查,要求原测量单位复测,还可向上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。或者委托具有有关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重新测量。专业机构测量是收费的,这些费用需要由消费者先行支付。
3、 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
开发商虚假宣传,当事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
开发商有欺诈行为,应承担加倍赔偿责任。





